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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血——维持生命所必需
    血可以怎样拯救你的生命?
    • [第4页的附栏]

      “[在使徒行传第15章]以有条不紊的明确方式提出的训示是必须的;这可说是最有力的证据,表明在使徒们看来这并非一种暂时的安排或临时的措施。”——斯特拉斯堡大学,罗伊斯(Édouard Reuss)教授。

  • 血——维持生命所必需
    血可以怎样拯救你的生命?
    • 在耶稣死后多年,关于人归信基督教之后是否必须遵守以色列的一切律法的问题引起了争论,请留意基督徒的会众怎样加以处理。当时包括各使徒在内的基督徒治理机构召开会议讨论这个问题。耶稣的同母异父弟雅各提及一些写作,其中含有上帝对挪亚和以色列人所宣布与血有关的律法。这些律法对基督徒具有约束力吗?——使徒行传15:1-21。

      会议将所作的决定通知所有会众:基督徒无需遵守上帝赐给摩西的律法,但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没有放血的肉]和奸淫。”(使徒行传15:22-29)使徒们并非仅是提出一项有关礼仪或饮食的规定。相反,这项训示提出一些基本的道德常规,是早期基督徒一致遵守的。过了大约十年之后,他们承认仍须“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与奸淫。”——使徒行传21:25。

      你知道有千百万人上教堂。其中大部分很可能同意基督徒的道德标准包括不崇拜偶像,也戒绝性不道德。可是,值得留意的是,使徒把禁戒血与避免这些恶事置于同一崇高的道德水平。他们的训示最后说:“这几件,请你们自己禁绝不犯,好好地实行。愿你们安康!”——使徒行传15:29,《吕振中译本》。

      基督徒久已意识到使徒的训示是具有约束性的。优西比乌斯(Eusebius)提及在公元第二世纪末有一个年轻女子在被苦刑折磨至死之前指出,基督徒“甚至不可吃没有理性的动物的血”。当时她并非行使自了生命之权。她想活下去,但她却不愿牺牲自己所紧守的原则。我们岂不敬佩那些将原则置于个人利益之先的人吗?

      科学家普里斯特利(Joseph Priestley)作出结论说:“上帝吩咐挪亚不可吃血,看来他所有后代均有义务要遵守这条禁令。……我们若凭着最初基督徒的习俗去解释使徒所下的禁令——我们很难认为这些人对禁令的性质和程度没有正确的了解——就无法不承认这条禁令是绝对和永久的;有许多世纪之久,基督徒一直不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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