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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传道员的资格守望台1956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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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新约的使者,他不能向听他讲道的人将任何真理隐瞒起来。因此,他所传的好消息若不受人了解,那并不是他的责任。阻止人认识真理的是这事物制度的神魔鬼撒但,他弄瞎了一切不信的人的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的光照着他们。”(哥林多后书4:3,4)保罗并没有隐瞒什么,他不像基督教国里那些受薪的牧师教士一样为利贩卖上帝的道。保罗必须将上帝交给他的信息忠实地向人宣扬。保罗知道自己是“在上帝鉴察之下,与基督为伍,”所以他必须“荣耀我的职分”而不是腐化它。——哥林多后书2:17及罗马书11:13,根据NW。
12.像保罗一样,新约所有的使者都必须认识谁?为什么?
12 保罗为其效力的新约宣布说:“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31:34)使徒保罗在希伯来书8:11引证过这段话。保罗认识耶和华,所以是个耶和华见证人。新约的一切使者都必须认识耶和华,否则他们就不能算是具备充分的资格去为新约服务。他们必须为他们所知道的作见证,因此必须是耶和华的见证人。心里怀着这个思想,保罗曾对他的基督徒弟兄说:“所以我求你们效法我。”(哥林多前书4:16)新约一切的使者都应该效法保罗为耶和华作见证,因为他们知道他是创立新约的上帝和他们的罪的赦免者。上帝本身曾对和他订立律法的约的百姓说:“你们是我的见证,我所拣选的仆人;既是这样,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华。”上帝所说的这段任命他的仆人作他的见证的话更加适用于他今日在新约之中的仆人阶级身上;他曾预言到他们说:“这百姓是我为自己所造的,好述说我的美德。”(以赛亚书43:10,21)今日新约的仆役们从那曾向人类显现的耶稣基督面上见到他所反映的耶和华的荣光,他们必须像镜子一般将关于上帝的荣耀的知识之光向别人反射出来,使上帝得着赞美而他人则受启迪。在这黑暗的时代中这件工作实在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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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有资格的传道员守望台1956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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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有资格的传道员
1.上帝对他的传道员的任命如何由耶利米的例加以证明?
保罗说:“我们之具有充分的资格是出自上帝的,他确已充分地装备我们去作一个新约的仆役。”(哥林多后书3:5,6,译自NW)这句话表明上帝的传道员一定是由他自己所任命的。这件事实可以由耶利米,旧律法的约之下的一个传道员,的例加以证明。耶利米属于祭司亚伦的家族,因此自然便具有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作祭司的资格。但耶利米若要做一个向地上列国发布预言的先知,只是生为祭司希勒家的儿子还不够。没有人能够立他为这样的一个祭司。唯有感示预言的上帝才能够任命他为先知,充分地装备他。耶利米指出上帝对他所作的任命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ordained(任命),AV]你作列国的先知。……我差遣你到谁那里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说什么话,你都要说。……于是耶和华伸手按我的口对我说,我已将当说的话传给你。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国之上。”——耶利米书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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