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以弗所书5:3说:“至于淫乱……在你们中间连题都不可。”那么,讨论奸淫或发表任何与话问题有关的文章岂不都成为有罪吗?——美国M.N.君问。
在以弗所书5:1-5,使徒保罗作了以下的训示:“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题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当然,这使徒在这里提及淫乱,强调犯奸淫的人“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所以,有时提及或论及奸淫绝不是有罪的。
保罗训勉以弗所的信徒要留心他们的行为,言论和思想。他们应该效法上帝,因为他在各方面都是完美,清洁和正直的。当然,淫乱不应该经常是他们的话题。他们不应该猥亵地描述不道德的行为或从这种讨论获得感官上的某种愉快。
可是,一个人若认为凡提及淫乱的事便有罪,他就必须把圣经中的一部分资料略去不读了。这并不会获得上帝的喜悦,因为完美不应该对圣经作这种个人的取舍。(申命记4:2;箴言30:5,6;启示录22:18,19)不错,圣经曾多次坦率地论及奸淫的事,并指责那些犯奸淫的人。例如圣经说:“你们要逃避淫行。”“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唯有……淫乱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哥林多前书6:18;帖撒罗尼迦前书4:3;启示录21:8)有些人可能以为讨论圣经对奸淫的观点是不雅的。有些人可能反对“拘守”圣经的某些部分。而他们自己则违反了以弗所书5:3的命令。但是基督徒知道圣经对奸淫所作的警告乃是对爱好公义的人的一个防卫。
因此,守望台社的出版物有时发表关于奸淫而以圣经为根据的资料,例如1966年五月八日刊的《儆醒!》杂志有一篇文章题名为“你的牧师赞成奸淫吗?”这篇文章揭露一件令人震惊的事实:许多牧师竟赞成奸淫。它引证圣经证明上帝却绝不赞成此事。
了解耶和华上帝谴责奸淫与及每个人均须避免犯这种罪是否很重要呢?的确是,因为使徒保罗在上帝感示之下坦率地写道:“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哥林多前书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