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什么可以解释他们的所作所为?
有人行善,也有人行恶。人是善恶混和的。人有时符合标准,有时有所亏缺。人是又苦又乐的矛盾体。原因何在?什么使他们变成这样?究竟什么可以解释人的所作所为?以下一系列关于“人”的文章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
为什么这个男子有一天进入房间枪杀他的妻子和四个儿女?为什么另一个男子却劳碌半生去照顾家庭?
一个人以一生时间去为人类服务,另一人却以犯罪和暴力为生。有人慷慨地救济苦难;有人积聚财富,造成别人的痛苦与贫困。有人施舍给穷人,也有人看不起穷人的贫苦。有些人以建造和创作为乐。有些人心存报复,作无意识的捣乱。为什么不同的人会采取不同的行动呢?
此外,为什么同一个人有时是这么仁爱和慈悲,有时是这么残忍?他也许运用知识和能力去造福人类,转过来又用同样的知识去制造炸弹,把妇孺炸成粉碎。有些人在后来感到良心不安,有些人却无动于中。为什么会有这种内心冲突、灵肉交战而自相矛盾的状态存在呢?是遗传所致?是环境使然?是内心欲求的不满推使人作恶?倘若欲求获得满足便会使人愿意行善吗?
使徒保罗写出这种内心冲突说:“因为我所作的,我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没有去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所以我愿意行的善,我没有去行;我不愿意作的恶,我倒去作了。按着我里面的人来说,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发觉肢体中另有一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争战。”——罗马书7:15,19,22,23,《新译》。
耶稣的同母弟雅各描述人的内心矛盾说:“没有人能够制服舌头。它是喋喋不休的恶物,充满了致命的毒素。我们用它来称颂[耶和华]我们的主和天父,又用它来咒诅‘照上帝形像’被造的人。同一张嘴竟然又称颂主,又咒诅人;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该的。”——雅各书3:8-10,《新译》。
请留意“照上帝形像”被造的说法。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它便是解答‘什么可以解释人的所作所为?’这个问题的关键吗?